调戏姑娘,不是一蹴而就的。

  还是先开会。

  之前的内容,蒋观没在,具体谈了什么,他都不知道。

  不过听了一会儿,他就明白进度卡在哪里了。

  前期工作,王菁花和吴翊鳳已经谈的差不多了,双方合作的方式,就是共同出资,成立合资公司。

  负责经营双方签约艺人,经对方手,接到的具体业务。

  然后,合同收入中,公司抽成的部分,双方对半开。

  理论上来说,这其实是个好方案。

  但,也只限于理论。

  这里面有个致命的漏洞,艺人的分配比例,没有明确约定。

  王菁花和吴翊鳳争论的,也正是这个点。

  以贾静文为例。

  她的经纪合约,签在吴翊鳳手里,湾湾和港岛的活动,项目,肯定都要通过吴来接。

  然后她们两方分成,比如,个人四成,公司六成。

  内地的项目,如果通过王菁花的手接下来的话,分配比例就变成,贾静文四,吴翊鳳三,王菁花三。

  这个就是公司部分对半开。

  按说,合作三方,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
  毕竟,贾静文多接工作,收入也额外增加,分成比例也没受影响。

  吴翊鳳没做什么,一些幕后工作,换取三成收入,等于天上掉下的馅饼。

  至于王菁花,这钱也是额外挣的。